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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临床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9

眉医学会〔2024〕177号

眉山市医学会

关于举办2024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及临床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障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我会已于9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4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临床应用培训报名工作,拟于近期开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一)第一班次

1.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13:00- 14:00报到,14:00正式开始,共半天。

2.培训地点:仁寿县中医医院一楼学术厅。

3.培训对象: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县医疗机构拟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调剂人员等。

(二)第二班次

1.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13:00- 14:00报到,14:00正式开始,共半天。

2.培训地点:仁寿县中医医院一楼学术厅。

3.培训对象: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县医疗机构拟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调剂人员等。

(三)第三班次

1.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13:00- 14:00报到,14:00正式开始,共半天。

2.培训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学术厅。

3.培训对象:眉山天府新区、市级医疗机构、东坡区、彭山区、丹棱县、青神县、洪雅县医疗机构拟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调剂人员等。

(四)第四班次

1.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3:00- 14:00报到,14:00正式开始,共半天。

2.培训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学术厅。

3.培训对象:眉山天府新区、市级医疗机构、东坡区、彭山区、丹棱县、青神县、洪雅县医疗机构拟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调剂人员等。

(五)第五班次

1.培训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13:00- 14:00报到,14:00正式开始,共半天。

2.培训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学术厅。

3.培训对象:眉山天府新区、市级医疗机构、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青神县、洪雅县医疗机构拟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调剂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眉山市医学会主办,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承办。

(一)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

(二)癌痛规范化治疗;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重点条款解读。

三、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50元/人(含授课费、场租费、资料费、阅卷费、税费、证件印制费等),其他费用可凭文件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请已报名未交费的单位,以及拟报名的单位于10月18日12:00前统一转账至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户名: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眉山东坡支行、账号:22401001040005244、备注:参训单位、培训人数、培训项目名称、单位税号、电子邮箱)。已报名交费的单位,如人员无增减,无需再次发送报名表。

(三)缴纳培训费、开具发票等事项联系人

静:38195081

四、其他事项

(一)请已报名参训的单位按照培训班次合理安排本单位参训人员按时有序就近参加培训。目前未报名,且有报名意向参训的单位请于10月18日12:00前将报名表(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95532007@qq.com

    (二)参加本次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将授予《2024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临床应用培训合格证》。

(三)联系人

市医学会

 38195081、13568316333(转账事宜)

胡利梅38195081、18990338401培训事宜)

 

附件:2024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临床应用培训班报名表

 

 

 

眉山市医学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眉医学会〔2024〕177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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