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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0

眉医学会〔2026〕31号

 

眉山市医学会  

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

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缓解我市各会员单位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工学矛盾,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和我省《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操作指引(2025年版)》,医学会、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提供了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方式,请你们积极组织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9日-3月27日。

三、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分类

(一)眉山市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内容包含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及有计划的自学)

1.收费标准:每专业80元/人(按继教学分管理办法规定,授予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15分;有计划自学10学分,合计25学分)。

    2.培训教材涵盖专业:(1)内儿传急诊专业;(2)外大科专业;(3)护理专业;(4)中西医结合专业;(5)医学检验专业;(6)影像学专业;(7)妇产科专业;(8)耳鼻咽喉头颈及口腔专业;(9)药学专业;(10)公共卫生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

3.培训形式:继续教育活动+现场辅导+自学。学习期间遇到的难点、疑点可在学习期间每月第一周星期一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培训中心现场咨询,咨询电话:38195081;咨询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9号五楼5-11办公室。培训派中心专家现场辅导。

4.报名方式:2026年3月27日12:00前各会员单位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按需求选择培训教材专业,由各会员单位负责继教的科室汇总后(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继教办,汇总后于3月30日12:00前交培训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市康复医院汇总后,于3月30日12:00前直接交培训中心(详见附件1、2表格,切记使用EXCEL表格统计)。

5.学习流程:5月-8月学习考核,9月阅卷统分,10月开始查询学分。

6.学分授予:医德医风、法律法规、卫生专业知识及有计划的自学共授予学分25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培训教材学习,继续教育活动考核得分:60-69分授予10学分,70-79分授予13学分,80分及以上授予15学分;有计划的自学考核得分:60-69分授予8学分,70-79分授予9学分,80分及以上授予10学分。

(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

1.学习卡种类及收费标准(学习卡品牌排名不分先后)

自由学习卡25分(好医生、举名网、双卫网、华医网、医博士5个品牌)市场价待定,眉山市参训学员按市场价九折执行。

2.报名方式:2026年3月27日12:00前,各会员单位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按需求选择各类学习卡,由会员单位负责继教的科室汇总数据后(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继教办,汇总后于3月30日12:00前交培训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市康复医院汇总后于3月30日12:00前直接交培训中心(详见附件3表格,切记使用EXCEL表格统计)。

3.学习流程:5月-8月按照“学习卡”操作说明在对应网站参加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学分。

(三)以上培训教材、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卡培训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取,银行转账,凭转账回执单到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继教办领取培训学习教材、学习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市康复医院的上述物品,我会将直接配送至单位)。

四、转账方式

 户: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眉山东坡支行

 号:22401001040005244

五、学分查询及联系人

学员经过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教材学习并通过考核合格后,可下载登录“易学酷”手机客户端查询学分获取情况。

(一)学员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卡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

好医生:袁老师  18482296667

举名网:金老师  13550534244

双卫网:罗老师  13882206105

华医网:赵老师  18981984740

医博士:刘老师  17380253076

(二)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联系人

 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9号

1. 报名工作联系人:胡利梅、万静

联系电话:38195081

电子版资料报送电子邮箱:2702458075@qq.com

2.继教函授学分授予联系人:刘继奇

联系电话:18990351923

3.财务(交费)联系人:万静

联系电话:38195081

4.学习卡、培训教材配送联系人:侯栗舰

    联系电话:38195081

六、温馨提示

请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继教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市康复医院于8月31日前督促未完成本年度继教学习任务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未按时完成学习的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完成规定的学分。跨年度后无法补救,请务必高度重视。

 

附件:1.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专业数量统计表

      2.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报名花名册

      3.2026年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卡统计表(学习卡品牌排名不分先后)

 

 

眉山市医学会        眉山市东坡医药保健培训中心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眉医学会〔2026〕31号附件1、2、3.xlsx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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