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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医学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1

  眉医学会〔2024〕204号

眉山市医学会

关于推荐省医学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通

 

各有关会员单位:

四川省第八届省医学会届期将满,按照上级部门和《四川省医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将开展换届改选相关工作。根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医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顾问、荣誉职务、监事产生办法》和《四川省医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荣誉职务、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名额分配表建议方案》,现将四川省医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眉山市名额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会长(理事)

(二)秘书长(会员代表)

(三)眉山市人民医院2名:领导1名(常务理事)、科技部门负责人1名(会员代表)

(四)眉山市中医医院1名:领导1名(理事)

(五)眉山市妇幼保健院1名:领导1名(理事)

(六)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领导1名(理事)

(七)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八)眉山心脑血管病医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九)眉山肿瘤医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十)青神县人民医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十一)仁寿县妇幼保健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十二)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十三)仁寿县人民医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十四)仁寿县中医医院1名:领导1名(会员代表)

二、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会员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发送至市医学会秘书处。

(二)联系人

眉山市医学会              

黄思敏:13990373486

 箱:1354746431@qq.com

 

 

 

 

眉山市医学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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