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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国家级继教项目医院人文法制建设研究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7

眉医学会〔201886

 

 

眉山市医学会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国家级继教项目

医院人文法制建设研究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医院人文法制建设研究培训班拟于近期在成都举行,本培训班旨在通过政策解读、文件学习、案例教学等方式,深化医疗机构公益性和以人民健康为核心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人文法制观念,促进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医疗机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我国实现在所有医疗机构中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宏伟目标。

本次培训班由北京协和医学院培训中心主办、北京国建信达文化交流中心承办,届时将特别邀请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东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等知名专家教授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914-16日,147:30-24:00报到,158:30正式上课。

二、培训地点

成都金地饭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德盛路89号)。

三、培训费

培训费1280/人,经我会与培训主办方协商,我市参训人员统一减免280/人,则1000/人;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食宿费标准:1.合住:160///床位;2.包房:320///间;3.中餐、晚餐各60/人)。

四、培训内容

(一)医疗机构管理法制化。

(二)医改形势下的分级诊疗实践。

(三)医疗机构人文建设。

(四)新时代下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基础管理(重点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五)现代医院管理中卫生法治的价值。

五、参训对象

(一)各县(区)卫计局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医政股、宣教股主管人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   

(二)各级医院院长、书记、主管医疗业务领导、医务处(科)、医患办、纠纷办、医院(投诉)服务中心、门诊部、质控办(科)、院办、护理部、医教科、纪检室(监察室)、党办、行风办,宣传科、伦理办、科技处及临床科室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各民营医院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各地医调委负责人及骨干;

(三)各地卫生法学会、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学院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训,并将回执表(附件)务必于9月12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mssyxh@qq.com,以便提前安排会场及食宿。

(二)培训结束后,将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编号:2018-15-02-236(国)〕。

(三)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眉山市医学会    何书恒:3811603318180080292

 

附件:1.医院人文法制建设研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医院人文法制建设研究培训班日程安排表(点击下载附件)

                            

                              眉山市医学会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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