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医学会〔2018〕79号
眉山市医学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与患者安全管理暨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对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进行了明确定义,提出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此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为帮助医疗机构尽快掌握和理解本通知,正确制定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决定举办“全国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与患者安全管理暨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实用性强,能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有效保障医疗安全,并邀请到理论水平高、授课技能强的权威专家进行系统授课和答疑解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哈尔滨,2018年8月24日—8月28日(24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成都市,2018年9月14日—9月18日(14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费
培训费1280元/人,经我会与培训主办方协商,我市参训人员统一减免200元/人,则1080元/人。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三、培训内容
(五)医疗机构如何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制定分级护理制度;
(六)手术签字制度、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等核心制度的完善暨法律风险;
(七)医疗机构如何制定术前讨论、临床用血审核、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八)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影响医疗质量安全的因素分析与改进措施;
(九)《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重点内容解析暨医疗机构理解与应用;
(十)《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暨医疗机构理解与适用;
(十一)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患沟通的障碍,医患沟通的方式和技巧;
(十二)新形势下临床科室高危纠纷病例识别和预防措施及典型案例解析。
四、拟邀授课专家
刘 宇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务部主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委员会常委;
樊 荣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办主任,全国著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家;
陈 伟 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全国著名医患沟通专家;
陈志华 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家;
刘永梅 山东大学千佛山医院医务处处长,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
五、参训对象
(一)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局长、分管领导、医政股、法规股、办公室等负责人;
(二)各医院协会、医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办公室、医鉴办负责人;
(三)各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医务科、医患办、质控科、护理部、急诊科、手术室、门诊部、妇产科、麻醉科、内科、外科及临床科室医师;
(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副院长、临床科室负责人。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训,并将回执表(附件)于8月17日12:00前(哈尔滨)、9月7日前(成都)发送至电子邮箱mssyxh@qq.com。会务组收到回执表后将于开班前一周打电话告知已报名参训人员的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等具体事宜。
(二)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10分。
(三)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眉山市医学会 何书恒:38116033、18180080292
附件:全国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与患者安全管理暨法律风险防范培训班回执表 (点击下载附件)
眉山市医学会
2018年8月7日